(一)督促检查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以及批示、交办、转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;
(二)督促检查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、重要工作部署及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;
(三)督促检查学校党委常委会、专题会议的决议、决定及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;
(四)督促检查学校党委主要领导批示和交办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;
(五)按照学校党委有关规定,会同学校职能部门,对工作落实不力、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,负责起草和印发《督查通报》;
(六)负责做好“大学热线”意见建议的处理反馈工作;
(七)负责做好重大事项审批管理、对外合作事项审批管理、印章使用管理等工作;
(八)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